出狱当天我买下楼王,前妻全家傻眼这本书写的很细腻,剑舞凌霜的最后几章最精彩。我个人觉得这本短篇书在语言功底上真的很赞。可能作者剑舞凌霜对哲理有一定研究,所以写的东西让人感觉风格很独特,很新鲜。
《出狱当天我买下楼王,前妻全家傻眼》精彩章节试看
《出狱当天,我砸了五亿,把前妻全家赶出豪宅》
我出狱那天,回了家。
我妈指着我鼻子骂:“滚出去,别脏了我们家的地!”
老婆挽着一个男人,把我刚买的礼物扔在地上。
“陈锋,我们早就没关系了,别来恶心我。”
我看着他们身后那栋全市最贵的别墅,笑了。
“不好意思,这栋楼我昨天刚买下,你们,现在可以滚了。”
01
五年。
一千八百二十五天。
我终于从那扇沉重的铁门后走了出来。
阳光刺得我眼睛生疼,有那么一瞬间,我几乎无法适应这自由的空气。
我换下那身洗得发白的囚服,穿上出狱前苏晴派人送来的崭新衣物。
衣服很合身,是顶级的料子,但我清瘦的身体却有些撑不起来。
五年牢狱,磨平了我的棱角,也抽干了我曾经的意气风发。
我打了一辆车,报出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址——云顶山庄一号别墅。
那是我们市最贵的富人区,我入狱前,那里还只是一片荒山。
林薇曾在电话里炫耀过,她的新任丈夫张浩,为她买下了这里最好的一栋。
电话里,她的声音充满了炫耀和鄙夷。
“陈锋,人要认命。你这辈子,连云顶山庄的大门都摸不到。”
当时,我在电话这头,只是平静地听着。
如今,我来了。
车子在宏伟的大门前停下,保安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我这辆普通的出租车。
我没有理会,径直走向那栋被誉为“楼王”的一号别墅。
纯白色的欧式建筑,巨大的落地窗,精心修剪的草坪,一切都彰显着主人的财富和地位。
而这一切,本该是我的。
我按响了门铃。
开门的是我的前岳母,王秀琴。
她穿着一身华贵的丝绸睡衣,保养得宜的脸上,在看到我的一瞬间,闪过一丝错愕,随即被浓浓的厌恶和鄙夷所取代。
“你来干什么?!”
她的声音尖利刻薄,仿佛我不是她的前女婿,而是什么肮脏的垃圾。
“我回家。”我平静地说道。
“回家?”
王秀琴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夸张地笑了起来。
“陈锋,你脑子在牢里坐坏了吧?这里是张总的家,是我女儿林薇的家,跟你这个劳改犯有什么关系?”
她指着我的鼻子,唾沫星子几乎喷到我的脸上。
“滚出去!马上滚!别脏了我们家这块昂贵的地毯!”
我没有动,目光越过她,看向客厅里。
林薇正依偎在一个男人怀里,巧笑嫣然。
那个男人,正是张浩。
他曾是我最信任的合作伙伴,如今却鸠占鹊巢,夺走了我的一切。
我的公司,我的项目,我的妻子。
林薇也看到了我,她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。
我手里还提着一个礼盒,那是我特意买的,一条她曾经最喜欢的奢侈品牌丝巾。
算是对过去一个可笑的告别。
她站起身,踩着优雅的步伐向我走来,眼神里却没有半分旧情,只有冰冷的疏离和被冒犯的愤怒。
“陈锋,我们早就没关系了,你来这里做什么?别来恶心我。”
她夺过我手中的礼盒,看也不看,直接扔在了地上。
红色的礼盒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翻滚了几圈,显得格外刺眼。
张浩慢悠悠地走了过来,一只手搭在林薇的肩上,宣示着主权。
他用一种高高在上的、看小丑般的眼神看着我,从钱包里抽出一叠厚厚的人民币。
“陈锋,五年不见,还是这么落魄。”
他把钱扔在我脚下,就像打发一个乞丐。
“这里是一万块,拿着滚远点,别在这里丢人现眼,影响我们吃饭的心情。”
钱散落一地,红得刺眼。
羞辱。
极致的羞辱。
他们以为我还是五年前那个可以被他们随意拿捏、一无所有的穷小子。
他们以为我会在这种羞辱下,像条丧家之犬一样夹着尾巴逃走。
我看着他们身后那栋奢华的别墅,看着他们脸上那副得意的嘴脸,忽然笑了。
那笑声很轻,却让客厅里的气氛瞬间一凝。
王秀琴皱起眉:“你个劳改犯,死到临头了还笑得出来?”
林薇也冷声道:“陈锋,你是不是疯了?”
我缓缓收起笑容,目光一一扫过他们扭曲的脸。
“不好意思,忘了告诉你们。”
“这栋楼,我昨天刚买下。”
“所以,现在,你们可以滚了。”
死寂。
客厅里陷入了一片死寂。
王秀琴的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。
林薇的脸色由红转白,又由白转青。
张